多重國籍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多重國籍,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多於一個國家的國籍,例如同時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在此情況下又可稱之為雙重國籍)。在全球化的時代, 雙重國籍越來越普遍,也成為許多國家立法的趨勢。 雙重國籍可以影響當事人對國家的效忠程度, 但也帶來人員,物資和文化等方面交流的便利,並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目錄
產生原因
出生
有的國家根據出生地主義(屬地主義)[1],有的國家根據血統主義(屬人主義)[2],假如僑民所有的子女,一出生就會同時具有雙重國籍,或者父母的國籍不同,而使出生的兒童擁有雙重國籍。部份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允許此情形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擁有雙重國籍。[3]
婚姻
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本國男子與外國女子結婚,外國女子自動獲得本國國籍;而女子所屬國的法律又規定,因與外國人結婚,並不喪失本國國籍,則該女子就獲得了雙重國籍,反之亦然。[4]
歸化
歸化程序在很多國家一般不會影響申請人出生時或先前所擁有的國籍, 因為許多歸化申請人的原居國沒有相關的脫籍法律條文和手續。但有些國家的國籍法規定,歸化時需提供放棄或喪失原有的其他國家國籍證明,但若在歸化申請人不可控制的前提下無法放棄原國籍,此類人士仍可保留原有的國籍, 而產生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的狀況。[5]此外,也有歸化外國後,卻遲遲未向出生國提出放棄原有國籍者,有可能因為法律疏失,甚至又申辦護照,於是暫時非法享有雙重國籍, 或成為事實上的多重國籍擁有者。
法律身份
理論上雙重國籍人在國際上會得到不僅一個國家的保護,但根據國際實踐,以及1930年海牙國籍法公約第五條規定:具有一個以上國籍的人,在第三國境內,應被視為只有一個國籍,第三國在不妨礙適用該國關於個人身分事件的法律以及任何有效條約的情況下,就該人所有的各國籍中,應在其領土內只承認該人經常及主要居所所在國家的國籍,或者只承認在各種情況下似與該人實際上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國籍。
在其國籍之一的國家內部,雙重國籍人一般只被當該國公民對待。例如甲國要求公民服兵役,那麼同時擁有甲、乙國籍的人在甲國境內不能因其乙國國籍而免服兵役。[6]有些國家雖承認雙重國籍,但其法律規定不允許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在任職期間擁有雙重國籍。[7]
1930年4月12日訂於海牙之《國際聯合會國籍法公約》:
第2條
關於某人是否隸屬某特定國家國籍之問題應依該國之法律以為斷。
第3條
除本公約另有規定外凡有二個以上國籍者各該國家均得視之為國民。
第4條
國家關於本國人民之兼有他國國籍者對於該第二國不得施外交上之保護。
第5條
在第三國之領土內有一個以上之國籍者應視為只有一個國籍,在不妨礙該國關於身份事件法律之適用及有效條約等範圍之內,該國就此人所有之各國籍中應擇其通常、或主要居所所在之國家之國籍、或在諸種情形之下似與該人實際上關係最切之國家之國籍,而承認為其唯一之國籍。
第6條
有一個以上國籍之人而此等國籍非自願取得者經一國之許可得放棄該國之國籍但該國給與更優出籍權利之自由不在此限倘此人在國外有習慣及主要之居所而適合其所欲出籍國家之法定條件者前項許可不應拒絕。
處理雙重國籍問題的例子
美國不承認美國公民的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身份, 但默認這類情況的存在, 並有相應的法律和法規約束這類公民。外籍公民申請歸化為美籍公民時,在移民官和法官面前口頭宣誓放棄效忠外國政府, 但並無法律手續和程序或必須出示相應的文件來證實這些放棄。 美國國務院對雙重國籍人士也有詳細的指引。外國公民歸化入美籍後,可保留原有的國外公民權。根據1980年代的法律, 在非主觀的意願下, 美國公民權不可被任意剝奪。歸化後的公民在海外使用它國護照,為外國政府工作或者是參與國外選舉,不會自動喪失美國公民權。但進出美國時必須使用美國護照, 並在境內不得以外籍公民身份行事。在海外使用其它國家護照, 也並不與美國法律衝突 [8] [9]。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10]。根據《國籍法》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或自願加入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上述條文的設置意在杜絕多重國籍現象,但多重國籍問題依然存在。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中,唯一要求公民只能保留一個國籍的國家。
因歷史原因,香港及澳門政府默認雙重國籍的存在。由於中國大陸的法律並不完全適用於港澳地區,所以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香港入境事務處為依法受理國籍申請和變更的機關,對所有國籍申請事宜作出處理,並確定申請人的國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也作了類似的安排。因此,港澳居民合法擁有雙重國籍的現象並不罕見。如果有其他國籍身份的港澳永久居民,不選擇申報國籍的變更,則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會被剝奪[11]。但如果有其他國籍身份的港澳永久居民參選行政長官的時候,必須放棄其持有的其他國籍身份。而香港除了規定雙重國籍者不能參選行政長官之外,亦不得擔任局長級以上的職位,擁有雙重國籍的立法會議員不可超過整體議員五分之一。
目前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和地區
亞洲
國家/地區 | 備註 |
巴勒斯坦 | |
土庫曼 | |
菲律賓 | |
格魯吉亞 | |
黎巴嫩 |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允許雙重國籍,但外國人歸化中華民國國籍須放棄原國籍(特殊功勳者及高級專業人才除外)[12]。然而依國籍法,中華民國公民喪失國籍須經內政部許可,實際中不存在強制要求放棄國籍的情況。在臺灣具有戶籍者不得領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否則會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3]但對香港(含英國國民(海外)國籍)和澳門(含1999年或以前取得葡萄牙國籍澳門居民)則無限制。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元首、政府官員、公務員、陸海空軍將官。 |
香港 | 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法律允許香港居民持有其他國家護照。香港主權移交後,所有出生在中國領土(含主權移交前的香港、澳門和聲稱擁有主權的台灣)且具有中國血統的人士不論其意願自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4];若擁有其他國籍人士未向入境事務處放棄中國國籍,則在中國領土內不承認其持有其他國籍,沒有該國對其的領事保護權;雙重國籍者不得參選行政長官,不得擔任局長級以上的職位,擁有雙重國籍的立法會議員不可超過整體議員五分之一。 |
澳門 | 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法律允許澳門居民持有其他國家護照。澳門主權移交後,所有出生在中國領土(含主權移交前的香港、澳門和聲稱擁有主權的台灣)且具有中國血統的人士不論其是否擁有葡萄牙國籍均自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5];其中因擁有中葡雙重血統而取得葡萄牙國籍者亦然;若持有其他國籍人士未向身份證明局申報國籍變更(緊接主權移交時擁有葡籍者則爲「國籍選擇」手續),則在中國領土內不承認其持有其他國籍,沒有該國對其的領事保護權;行政長官不得在任期內具有其他國家居留權。[16] |
以色列 | |
土耳其 | |
敘利亞 | |
約旦 | |
巴基斯坦 | (有條件承認,英國等19個國家) |
泰國 | |
越南 | (自2009年容許) |
柬埔寨 |
歐洲
國家 | 備註 |
阿爾巴尼亞 | |
愛爾蘭 | |
比利時 | |
冰島 | |
保加利亞 | |
波蘭 | |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 (有條件承認) |
丹麥 | |
俄羅斯 | (與阿布哈茲,南奧塞梯公民。其餘的必須第一時間報案) |
法國 | |
芬蘭 | |
盧森堡 | |
羅馬尼亞 | |
馬爾他 | |
葡萄牙 | |
瑞典 | |
瑞士[17] | |
塞爾維亞 | (並不包括科索沃) |
塞浦路斯 | (並不包括北塞浦路斯) |
匈牙利 | |
意大利 | |
英國 | |
德涅斯特河沿岸 | (與摩爾多瓦、俄羅斯及烏克蘭公民。其餘的必須第一時間報案) |
北美洲
國家/地區 | 備註 |
格陵蘭 | (隸屬於丹麥) |
加拿大 | |
墨西哥 | |
巴巴多斯 | |
多米尼克 | |
哥斯達黎加 | |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
牙買加 | |
薩爾瓦多 | |
美國 | (外國人歸化成美國公民後,可保留國外公民權, 但進出美國時必須使用美國護照。在海外使用它國護照, 並不與美國法律衝突)[18] |
南美洲
大洋洲
國家/地區 | 備註 |
澳大利亞 | (2004年後承認雙重國籍,但政府官員及擔任公職者不得擁有[19]) |
新西蘭 | |
薩摩亞 | |
庫克群島 | (隸屬於新西蘭聯繫邦) |
所羅門群島 | |
關島 | (美國屬地) |
新喀里多尼亞 | (法國屬地) |
法屬波利尼西亞 | (法國屬地) |
皮特肯群島 | (英國屬地) |
瓦利斯和富圖納 | (法國屬地) |
紐埃 | (隸屬於新西蘭聯繫邦) |
托克勞 | (隸屬於西蘭屬地) |
美屬薩摩亞 | (美國屬地) |
北馬里亞納群島 | (美國屬地) |
馬紹爾群島 | |
帕勞 | |
瑙魯 | |
基里巴斯 | |
斐濟 | |
湯加 |
非洲
國家/地區 | 備註 |
埃及 | |
剛果 | |
民主剛果 | |
摩洛哥 | |
喀麥隆 | |
埃塞俄比亞 | |
索馬里 | |
亞速爾 | (葡萄牙屬地) |
馬德拉 | (葡萄牙屬地) |
厄立特里亞 | |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 |
吉布提 | |
烏干達 | |
加蓬 | |
赤道幾內亞 | |
阿爾及利亞 | |
突尼西亞 | |
蘇丹 | |
布隆迪 | |
貝寧 | |
多哥 | |
利比亞 | |
幾內亞 | |
幾內亞比紹 | |
加納 | |
科特迪瓦 | |
乍得 | |
盧旺達 | |
南非 | |
尼日利亞 | |
岡比亞 | |
馬里 | |
布基納法索 | |
佛得角 | |
塞拉利昂 | |
利比里亞 | |
加那利群島 | (西班牙屬地) |
安哥拉 | |
塞內加爾 | |
塞舌爾 | |
納米比亞 | |
斯威士蘭 | |
毛里裘斯 | |
馬達加斯加 | |
留尼汪 | (法國屬地) |
聖赫勒拿 | (英國屬地) |
萊索托 |
目前不承認且不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和地區
亞洲
國家 | 備註 |
阿富汗 | |
阿曼 | |
阿塞拜疆 | |
北韓 | |
哈薩克 | |
吉爾吉斯 | |
老撾 | |
馬來西亞[20] | |
蒙古 | |
孟加拉國 | |
緬甸 | |
尼泊爾 | |
日本 | (只限22歲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
沙特阿拉伯 | |
斯里蘭卡 | |
烏茲別克 | |
新加坡 | (只限22歲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
也門 | |
伊朗 | |
印度 | |
印尼 | (只限18歲以下的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年滿18歲需要在3年內選擇一個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21] | (中國公民,定居在外國,並自願取得或加入外國國籍後,便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並無任何相關的脫籍法律手續可以跟進。) |
南韓 | (有條件承認,主要是外國及南韓跨國婚姻中的子女、因外國出生獲得雙重國籍的人士) |
歐洲
國家 | 備註 |
愛沙尼亞 | |
奧地利 | (有條件承認,對奧地利有特殊貢獻者)[22] |
白俄羅斯 | |
德國 | (有條件承認,2011年後允許雙重國籍)[23][24] |
荷蘭 | (有條件承認) |
捷克 | |
克羅地亞 | |
拉脫維亞 | |
立陶宛 | |
摩爾多瓦 | |
挪威 | |
烏克蘭 | |
西班牙 | |
希臘 | |
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 | 俄羅斯公民權除外 |
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 俄羅斯公民權除外 |
中美洲
南美洲
參考資料
^ 例如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 例如中華民國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日本《國籍法》第2條第1項、大韓民國《國籍法》第2條第1項。
^ 例如日本《國籍法》第14條、大韓民國《國籍法》第12條第1項。
^ 例如中華民國國籍法 (民國18年)(1929年)版第二條第一款。
^ 例如中華民國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九條但書、《國籍法》第5條第2項、大韓民國《國籍法》第10條第2項第5號。
^ 例如中華民國兵役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三十六條第六、七款。
^ 例如中華民國國籍法施行條例第十條以及國籍法 (民國89年)(2000年)版以來歷次版本第二十條
^ [1], U.S.Department of State, Washington D.C., USA.
^ [2], US Citizen Services, U.S. Consulate General Hong Kong & Macau, Hong Kong.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mps.gov.cn. [2015-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09).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有關解釋, 香港入境事務處.
^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8757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澳門居民,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葡萄牙共和國國籍。確定其中一種國籍,即不具有另一種國籍。上述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選擇國籍之前,享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權利,但受國籍限制的權利除外。
^ 地區:歐洲地區 國家:瑞士(Switzerland).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8-28].
^ [5], U.S.Department of State, Washington D.C., USA.
^ Dual Citizenship 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07-23, Austrian Embassy, Ottawa, Canada.
^ 德國哪些人擁有雙重國籍?. 德國之聲. 2016-08-19 [2016-08-19].
^ Dual Citizenship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2-25., German Embassy, Ottawa,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