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圖來看,申請事由可以分5大類,除港澳僑生外,其他4類可以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起定居臺灣。
• 來臺就學的港澳僑生本人當然可以 定居,但只能本人,不能有配偶 和 未成年子女。
• 工作居留者可以與配偶和未成年子 女一起定居臺灣。
• 要留意的是港澳僑生畢業後工作居 留期間,不能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一起。
• 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者可以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
起定居臺灣。
• 港澳駐台人員則所有隨行眷屬均可一起定居臺灣。
• 依人才專法來台工作者,除可以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
起定居臺灣外,也可以帶同滿20歲以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的子女在臺灣定居。